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免费安装高速公路ETC设备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7月1日起,所有ETC车辆可享受高速通行费9.5折优惠。同时,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将于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道改造,只保留一条人工收费车道,届时ETC车辆的通行效率将大幅提升。
为方便我校教职工,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进校为我校教职工现场免费安装高速公路ETC设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与对象:我校教职工及直系亲属。
2、办理条件:可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10家银行信用卡或储蓄卡办理,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合作银行 | 记账(代购)卡 |
业务范围 | 个人客户 | 单位客户 |
贷记卡(信用卡) | 借记卡(储蓄卡) | 存放账户 |
1 | 建设银行 | 全省 | √ | ✕ | √ |
2 | 农商银行 | 全省 | √ | √ | √ |
3 | 邮储银行 | 全省 | √ | √ | √ |
4 | 兴业银行 | 全省 | √ | √ | √ |
5 | 中国银行 | 全省 | √ | ✕ | √ |
6 | 农业银行 | 全省(对公业务厦门暂不可办) | √ | ✕ | √ |
7 | 工商银行 | 全省(厦门除外) | √ | √ | √ |
8 | 光大银行 | 全省(厦门除外) | √ | √ | √ |
9 | 招商银行 | 全省(厦门除外) | ✕ | √ | √ |
10 | 华夏银行 | 仅厦门市 | √ | √ | √ |
3、材料提交:
(1)按绑定银行分类填写申请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3)。
(2)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内页复印件、车主本人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上述资料请复印于一张A4纸上,书写银行卡号、手机号,并注明“仅供办理ETC使用”(示例图见附件4)。
(3)教职工为直系亲属代办ETC,除提交以上(1)、(2)点材料外,还需提供车主本人手写委托书。
请各学院、各单位办公室协助汇总本单位教职工复印材料并分类填写汇总表,盖章后于6月13日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教工活动中心北303),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gh@fzu.edu.cn,联系人:王晓真,联系电话:22865064。提交复印材料请按申请名单汇总表的顺序排列。
4、现场安装:6月底前校工会将组织安排现场安装事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部(联系人:蔡可祥,电话:1370595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