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0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的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省教育厅各类项目(科技类,含:一般项目、JK类项目、产学研项目、重点项目、高校杰青项目、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均需正式发表,有录用通知的不行),或至少获得1件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 3、此次采取纸质与电子相结合的方式结题。 纸质材料要求: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论文复印件两项内容(结题材料按上述两项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放置订好)。其中论文复印件只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不要全文)。财务决算表均需校财务处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项目负责人的结题材料需经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由学院要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章,决算表经财务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学院汇总后报科技处。 电子材料要求:结题材料需包含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盖章扫描件))、论文扫描件两项内容(结题报告与佐证材料文件格式为PDF,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其中论文扫描件只要提供一篇符合结题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项目资助号、正式发表)论文即可,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不要全文)。 (注:电子结题报告中“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需要将院所意见填上,但不需要签字和盖章财务决算表说明:教育厅拨款,即财务编号以8开头的科研项目,需要做决算(校内配套项目不用办理结题),财务对外办理结题的时间是周一、三、五上午,具体准备材料见财务处指南《科研项目结题业务办事指南》。) 二、结题材料提交。 1、电子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与佐证材料文件,分别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结题报告或佐证材料”格式命名,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 2、纸质结题材料按每个项目一份材料,(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论文复印件按顺序订好)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技处。 3、纸质结题材料由各有关学院、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1月19日(周四)下班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需要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结题项目纸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 三、本次结题各类项目校科技处联系人 校计财处联系人 樊老师 电话:22865085 黄老师 电话:22865293 周老师 电话:22865525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房间 附件:1、2020年下半年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应结题项目清单 2、结题报告书 3、结题项目汇总表 校科技处 2020年11月6日[关闭]